警察文物館為日治時期的「水上警察官吏派出所」,設於當時馬公港第二棧橋(海軍碼頭),執掌工作包括警備、海上巡邏及出入該港船舶的檢查。明治28年(1895)日本初領臺灣,臺灣總督府於澎湖設置警察署,翌年(1896)下設有水上警察分署,1898年改為「水上警察官吏派出所」。二次戰後,水上派出所成為警察局的警務宿舍,1970年前後,該處週遭成為南甲漁民出海捕魚後的交易場所,同時也是漁民眷屬等待或休憩的空間。
警察文物館經歷多年轉變,長期閒置荒廢,因深具豐富的歷史文化記憶。澎湖縣政府旅遊局有意將其整修為旅遊資訊中心,並透過文化局將其登錄為澎湖縣歷史建築,於2004年7月委託「財團法人古都保存再生文教基金會」進行調查研究計畫案。隨後,旅遊局並發包進行再生設計與整修工程,於2005年11月修復完畢,2006年6月正式設立「馬公商港旅遊服務中心暨媽宮警察文物館」,首推以澎湖警察文物為主題的-『澎湖警察文物館』。
參考資料:澎湖地方文化館
澎湖警察文物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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